前總統馬英九遭告發教唆洩密案,北檢依違反刑法公務員洩密罪、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、個資法三罪嫌起訴馬英九。歷經5個月多審理,台北地院今判馬英九無罪;此外,法院昨日收到柯建銘遞狀,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556萬5000元並登4大報道歉。法界人士指出,依刑事訴訟法488條,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。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,不得提起。因此,法院應以程序不合法駁回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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